建立党内民主评议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对于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评议的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学校中心工作和促进校园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二、评议的方法
在党支部领导下,以党小组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评议的形式以学习党章,对照党员标准,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结合自己思想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1、学习教育。把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学习内容以党章和有关党内文件为主,学习方法包括集中学习和自学。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进行民主评议。先自我总结,然后进行评议。评议中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共同提高思想认识。还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
4、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彰。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作为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向上级党委推荐。对评议中暴露的问题,应帮助相关党员查找原因、及时改进;对不合格党员要依照党章和党内纪律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2017-2018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