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黄浦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新、老职称(职务)系列过渡工作现已开始,请你于2016年9月27日(周二)中午前至人事办公室确认本人的《上海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
请查阅附件2,记住本人序号,便于《登记表》查找。
关于黄浦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新、老职称(职务)系列过渡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6】30号)要求,为推进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根据我区工作布置要求,作如下告知:
一、相关政策
(一)职称(职务)名称
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分为两个系列,即中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和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职务)系列,二系列相互独立。以上两个系列称为老职称(职务)系列。
中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的职称(职务)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的职称(职务)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
改革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只有一个系列,即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称为新职称(职务)系列。新职称(职务)系列名称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其中正高级教师是新增的职称(职务)等级。
(二)新、老职称(职务)名称过渡关系(见附1)
1、中学教师中的中学高级教师过渡为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过渡为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过渡为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过渡为三级教师。
2、小学教师中的中学高级教师过渡为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过渡为一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过渡为二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及小学三级教师过渡为三级教师。
3、过渡内容
新、老职称(职务)系列过渡时将中、小学教师中具有的中学教师系列职称(职务)或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职务)中的老名称改为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中的名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专技1~13级)不变。
二、本次过渡人员范围
2016年8月31日(含)前尚未退休的中、小、幼教师。
三、操作要求
教师核对《上海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内容后签字(名单见附件2),学校加盖公章。
学校将《上海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一式一份),报区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审核盖章后的《上海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存入教师人事档案。
上海市第八中学
2016.9.24
附件2:个人序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