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1.提高社团课质量,帮助学生发现自我,唤醒学生潜能。
2. 发挥教师个性特长,调动老师参与社团课建设的积极性。
3.丰富校园文化活动,为学生和教师的全面发展提供动力和平台。
二、社团课程建设主体:
1. 每学年开学初由教研组牵头,落实本组社团课授课教师,完成基本任务,语数外开设3~4个社团,其他组开设2~3个社团,体艺心组力争全员开设社团。本项工作完成情况是学校星级教研组评比的依据之一。
2. 教研组在确立授课教师时考虑社团建设的连续性和教师本人的个性特长,着眼于教师的专业发展,培育教师开发建构课程的能力。学校协助教研组解决生育期等特殊事件的过渡问题。
3. 课程内容建设评价由学校教科研室牵头组织评定,社团管理和成果评价由德育室牵头组织评定。
4. 社团课津贴:参照学校基础课课时津贴,按实际授课节数按月结算。
5. 社团课奖励:
①课题研究奖励
教师能把社团课建设和课题研究相结合,立项为市、区级各类课题的,依据级别在课题研究周期内给予一次性奖励600~900元。
②课程建设奖励
课程要求:自编教材,具有原创性;课程体系完整,适合学生实际情况;课程开设一学年,形成规范文本。自己申报,经过学校审订,给予一次性奖励300~900元。
③社团效果奖励:
A. 社团活动中参加市、区、校级展示获得很好的反响的,学年结束自行申报,给予一次性奖励300~900元。比赛获奖则直接参与年末学校成果奖申报。
B. 社团活动中学生评价好,学生学有所乐、学有所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900元。
上海市第八中学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