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1、在编教职工本人于4月12号前填写好申请表,并附有关资料,交给赵旭婷;
2、医疗报销凭据应按日期顺序排列。
3、补助期限:2016医保年度,自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具体要求:
一、医疗帮困范围
患病求医,在医保范围内自负部分过大者。
二、医疗帮困对象
在编教职工
三、申请办法和补助标准
(一)、恶性肿瘤患者
1、当年新发病者,须填写《新发恶性肿瘤大病补助申请表》(表一)并附上医院诊断书。
2、历年恶性肿瘤患者,须填写《历年恶性肿瘤大病补助申请表》(表二)。
(二)门、急诊患者(当年、历年个人帐户资金为零,进入自负段支付金额超过300元者)
3、住院医疗患者
申请者须填写《住院共负补助申请表》(表四),在办理完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住院互助保障后,凭该会“凭证”,给予补助。标准为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住院保障补助金额的70%。
4、生育女职工
申请者须填写《女职工生育补助申请表》(表五)并附上婴儿出生证明,给予一次性2000元补助。
5、住院手术需护理者
申请者须填写《住院手术护理费补助申请表》(表六)并附上出院小结,补助标准为住院100元/天。
6、教职工病故者
由学校工会填写《医疗帮困金申请表(病故)》(表七),给予一次性20000元补助,并及时结清当年医疗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