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教育工会第一届第十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好地发挥医疗补助费的补充医疗保障作用,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2015年将继续开展黄浦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医疗补助帮困工作。
一、医疗帮困范围
患病求医,在医保范围内自负部分过大者。
二、医疗帮困对象
在编教职工
三、申请办法和补助标准
(一)、恶性肿瘤患者
1、当年新发病者,须填写《新发恶性肿瘤大病补助申请表》(表一)并附上医院诊断书。经审批后,给予补助20000元。
2、历年恶性肿瘤患者,须填写《历年恶性肿瘤大病补助申请表》(表二)。经审批后,给予补助10000元。
(二)门、急诊患者(当年、历年个人帐户资金为零,进入自负段支付金额超过300元者)
申请者须填写《门、急诊医疗帮困金申请表》(表三)并附上相关门急诊付费收据,经审批后,给予补助,标准如下:
1、自负段内(1500元):按自负医疗费300元后补助100%(即补助最多1200元);
2、共负段内(分段补助):1元至2500元部分按70%补助;2501元至5000元部分按80%补助;5000元以上部分按90%补助。
3、住院医疗患者
申请者须填写《住院共负补助申请表》(表四),在办理完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住院互助保障后,凭该会“凭证”,给予补助。标准为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住院保障补助金额的70%。
4、生育女职工
申请者须填写《女职工生育补助申请表》(表五)并附上婴儿出生证明,给予一次性2000元补助。
5、住院手术需护理者
申请者须填写《住院手术护理费补助申请表》(表六)并附上出院小结,补助标准为住院100元/天。
6、教职工病故者
由学校工会填写《医疗帮困金申请表(病故)》(表七),给予一次性20000元补助,并及时结清当年医疗费补助。
四、审批及发放程序:
1、本人向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资料;
2、基层工会审核后,学校工会主席签名;
3、区教育工会医疗帮困金管理小组审批并复核经费;
4、区教育工会将补助金汇入学校帐户,由学校代为发放。
五、申请补助办理日期:
(一)发生下列情况可及时申请:
1、新发恶性肿瘤
2、女职工生育
3、住院手术护理
4、住院共负
5、病故
(二)发生下列情况自每年的4月1日起申请(此办法的执行年度同医保执行年度一致,即上年4月1日至当年3月31日)
1、门、急诊患者
2、历年恶性肿瘤患者
六、本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黄浦区教育工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