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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教科研成果鉴定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第八中学 发布时间:2012-05-22
申报教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沪教委(2004)7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2年度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有关要求如下:
一、     受理范围:
     1、受理学校范围依照市教委主管部门的规定。
     2、受理学科:
语文、政治、德育、教育管理、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教育、校外教育、职业教育、计算机、教育和心理、幼教、跨学科教育、特殊教育22个学科。
二、     鉴定材料报送要求:
1、        材料内容要求
1)    教科研成果,是指申报人任中级职务以来,反映本人任教学科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教科研能力、水平、业绩,并已正式出版、发表或在区县级及以上范围交流的论文、著作、调查报告、课题、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习题汇编及题解)等。其中,转岗评审人员送审内容必须是普教岗位上的教科研成果。(提交的教科研成果应与所任教育教学工作以及今后申报的学科相一致。教科研成果鉴定结论有效期三年。)
2)    每位申报人同一学科的教科研成果代表作限送一篇。
3)    《申报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表》上“出版”指正式出版社出版(也包括有内部准印证)的书籍和刊物;“视作发表”特指《视作正式出版刊物目录》上发表的论文;“交流”指区县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如为网上交流,必须是在区县教育局网站或区县教师进修学院网站上交流),区县级及以上的课题如未发表可以作为交流填报;“课题”指区县级及以上的课题。
4)    课题要求:教科研成果是课题的必须已经结题,除了需有该课题的立项申请书及批准立项部门的证明外,还应提供申报者研究部分的成果,由课题组负责人出具证明说明申报者及其他参加人员实际承担的部分。申报人如果不是课题组负责人或者执笔者,其姓名必须列入课题组前三名。
2、        字体格式要求
教科研成果标题采用黑体,三号字体。本人工作单位和姓名不能出现。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字体;正文中小标题采用宋体加粗,小三号字体。排版A4纸,1.5倍行距,上下左右页边距各2.5厘米。正文最后为出版、发表、交流日期(例:XXXX年XX月 出版/发表/交流)。
3、        证明材料要求
1)    试用教材应附市级及以上教学研究单位认可的证明和试用单位证明。
2)    区(县)及以上交流的教科研成果,应附上交流主办单位出具有关交流会议名称、时间、范围的证明。
3)    获奖成果,应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4)    署名为单位的文章,确系本人撰写,应附署名单位证明。
5)    几位作者共同完成的教科研成果,如本人非第一作者或主编,应由第一作者或主编对其撰写的章节或所起的作用做出评价,同时说明其他作者承担的部分及所起的作用。另外,出具证明者的身份、职务须有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说明。
4、        材料报送要求
1)    送审鉴定的出版、发表、交流的教科研成果,应提交出版、发表的书籍或刊物和交流材料的原件(纸质材料)一份及内容完全相同的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只需提供申报人本人的成果)。
2) “出版”如是本人独立完成的专著,纸质材料需要提交专著3份,1000字以内的内容摘要三份(内容摘要附在专著首页上)。电子版只需提供1000字以内的内容摘要。在网上“申报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表”右上方“专著”栏内需注明。
3)    为了强化申报人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评审环境,本次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申报人必须签订《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4)    今年教科研成果鉴定继续采用专家盲审的形式,因此,网上递交的成果中不能出现申报教师相关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工作单位等。获奖、交流、课题等教科研成果需附纸质相关证明件一份。
三、     申报流程:
为了贯彻上海市人社局关于加快职称评审信息化进程的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本年度申报中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将继续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和专家网上鉴定的形式,申报教师的工作流程如下:
1、工作流程:
申报教师本人注册登陆“教科研成果鉴定系统”进入“操作说明”,仔细阅读市教委人事处【2004年】77号文件,同意签订《申报人诚信承诺书》后,在 5月28日上午之前完成《教科研成果鉴定表》的填写。
2、提交材料:
申报教师将教科研成果电子文档(不能出现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发送给本校人事干部,同时将教科研成果原件、打印并签名的《申报人诚信承诺书》(A4纸激光打印)一并送本校人事干部审核。
四、     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              教科研鉴定表中的出版、发表、交流、课题、专著(出版如是专著的需要勾选“出版”与“专著”2个选框)中打勾的部分必须与鉴定表中教科研成果情况中的内容相一致。
2.              网上传送的教科研鉴定表中的论文务必与所递交的纸质论文完全相同,如出现不同则涉及到申报人诚信问题。
3.              教科研成果中的网上申报的论文题目与内容需要与纸质材料中原件的题目与内容完全一致。
4.              网上提交的教科研成果中切勿出现申报教师姓名与工作单位。
 
附1: 视作正式出版刊物目录    2012.5            

市级
《教育与管理》《中小学计算机教育》《上海教学研究》《上海师资培训》《上海师资培训》《中小学体育》《上海中职教育》
黄浦
《黄浦教育研究》、《德育论坛》(2004年起这两本刊物合并成《黄浦教育》《卢湾教师进修学院学刊》、《卢湾区教育科研成果选集》
徐汇
《徐汇教育》
长宁
《长宁教育》
静安
《静安教育》
普陀
《普陀教育》、《美育》
闸北
《教育探索》、《成功教育研究》
虹口
《虹口教育》、《虹口区教师进修学院院刊》
杨浦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院刊》、《教育科研成果集》
闵行
《闵行教育》、《闵行教苑》
宝山
《宝山教育》、《教育学刊》
嘉定
《嘉定教育》、《进修与研究》
浦东新区
《浦东教育》、《浦东教育研究》、《浦东职教》
金山
《金山教育》、《金山成人教育》
松江
《松江教育》(原名为《松江教育与研究》)
《课堂教学研究》
奉贤
《奉贤教育》、《奉贤成职教》
青浦
《青浦教育》、《青浦实验》
崇明
《崇明教育》
 
 
 
备 注
1、《黄浦教育研究》是由原黄浦区的《黄浦教育研究》和原南市区的《南市教育》(后更名《南市教苑》合并而成。
2、《浦东教学研究》由《浦东德育》、《浦东教育研究》、《浦东教学研究》三本刊物合并而成。
3、《卢湾教师进修学院学刊》2006年底改名为《卢湾教育研究》。
4、《南汇教育》2008年第一期为止均视作正式出版物。
5.原《青浦教育科研文选》调整为《青浦实验》
6.原《杨浦教育学院院刊》改名为《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院刊》

 
附2:申报教师操作手册

2、申报教师操作手册(201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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