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运动场使用原则以1.体育教学课2. 学校、年级部活动3.本校学生课余活动为借用顺序。
二. 运动场内以及跑道禁止骑、开各种车辆,请勿穿着钉鞋在运动场内活动。
三. 除有老师在场指导外,严禁在运动场内、外从事危险性运动。
四. 操场所有设备均应加以爱护,不得任意破坏,如有故意破损情形,除照价赔偿之外,视情节轻重,按校规处置。
五. 请共同维护场地之清洁。
六. 在规定时间内用本人学生证到体育器材室借用活动器材,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器材。
七. 为保证学校课余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学生个人不得将私球带入校内,违者没收并由家长领回。
八. 运动场活动期间服从管理安排,发生伤害事故及时向值班教师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