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海第一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来到我校,给高一同学们做了深入浅出的法制教育报告。
同学们首先了解到检察院、法院的区别。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自侦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及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和作为控方出庭。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
检察官给同学们介绍了很多真实案例。这些事件看似源起“小事”,却导致一场场悲剧的发生,每个都值得进行深思。在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惋惜之余,同学们认识到那些法律的无知者,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因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值得年轻学子引以为戒。
通过本次学习,同学们对我国的司法制度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法之所以能成为人们行为的规范准则,主要是通过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方式来对社会起到规范作用。青少年要积极主动学法,提高法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维护自身权利。遵纪守法,成为优秀的公民。